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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族宗教信仰
本文由 李绍恩 发表    来源:怒族人民信息港    2008/6/24 20:57:29  

                                                        怒族宗教信仰

                                     李绍恩


    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将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发展而发展。千百年来怒族赖以生息的“怒江”这块神秘的地和这块土地所供给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共同决定了各种层次不的信仰形式得以在怒族中并存,呈现出一部活的宗教信仰史。
    一、宗教信仰的产生和宗教的传人
    (一)原始宗教信仰的产生
    原始宗教是怒族地区现存的各类宗教中最古老的宗教。怒族人世代居住在怒江和澜沧江两岸。脚下有奔腾的江水,眼前有陡峭的山岩,身后有阴暗的森林和猛兽。在这种险恶的环境中,怒族先民与自然界的斗争是残酷的。他们能够取得一定程度的胜利,从而获得生存与发展,但又在很大程度上是无能为力的。自然界有时显得十分通人性.无偿地给予他们阳光、温暖和食物,这使他们对大自然产生强烈的依赖感;有时又显得十分凶恶,狂风暴雨,野兽侵袭,把人们辛勤劳动的成果毁于一旦.甚至危及人命。这使他们对大自然抱着强烈的恐惧心理.对大自然的强烈的依赖感和强烈的恐惧心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怒族古老的自然崇拜。
    由于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在解放前,识汉字的怒族人还不到怒族人中的2%,他们不懂自然科学知识,对于自己碰到的许多自然和社会的现象不能给予科学的解释。故产生万物有灵或泛神念。
    如同其他民族一样,怒族人的祖先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狩猎时期。在原始的狩猎活动中,狗具有捕获猎物、放哨报警的能力,成了猎人们的得力助手和忠实伙伴,而当主人发生意外事故时,狗有能力使它的主人脱离险境,转危为安,因而演化为图腾崇拜。对领头野牛的崇拜.则可能是误认为它有超人的驾驶能力和技能.人们慑于它的威胁.才产生敬重心理而不敢触犯它……
    一定的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经济方式的产物,但它一经产生,就有相对的独立性。原始宗教是人类的幼年时期——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社会的产物。随着怒族地区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他们虽已进入较为高级的社会形态,但由于科学知识甚少,加上他们处于大山峡谷之中.与外界的交往相对甚少,这就使得他们原始的宗教观念及其形式得以保存到今天。
    (二)人为宗教的传人
    目前,怒族的宗教信仰存在着四种形式:原始宗教、天主教、基督教、喇嘛教。除原始宗教是“土生土长”而外,其他的三种宗教是清末民初后陆续传人怒族地区的。
    1、喇嘛教的传人
    怒江地区的喇嘛教即藏传佛教。信仰者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丙中洛乡的怒族和藏族群众,捧当乡也有少数信仰者。
    大约清嘉庆初年,喇嘛卡十功建从四川德格喇嘛寺到维西康普喇嘛寺,再翻越碧罗雪山到福贡利沙底传播喇嘛教,沿江而上,都遭到当地傈僳族群众的反对。最后到贡山丙中洛并栖居下来传播喇嘛教,慢慢地发展了一些信徒。7年后,德格喇嘛寺派喇嘛松娄接替了杜功建。这时,喇嘛教已在丙中洛站稳了脚跟,其势力得到了初步的发展。松娄摊捐钱粮,募集民工,在丙中洛盖成了一幢土木结构的小喇嘛寺,建筑风格为藏式喇嘛寺。松娄还在贡山广泛传播喇嘛教,使喇嘛教的势力更为扩大。治寺28年后,松娄病死。在后继承的兰雀治格治寺时,继续拓展喇嘛教的势力,把丙中洛的土地占为喇嘛寺所有。当时清政府尚未在贡山设治.喇嘛寺实际上就成了当地的统治机构。兰雀治格嫌喇嘛寺地点不好和不够气派,于是他在辖区内每户摊金三分.加收粮税,广集钱粮,征派民夫,并从剑川请来各种]_匠艺人,大兴土水,于道光五年(公元1925年)建成了一座金碧辉煌的汉式喇嘛寺,取名“普化寺”。寺字楼房三层,雕梁画栋,内有泥塑佛像及彩色壁画,普化寺落成之际,西藏达赖派人送去四幅佛画致贺(现存)。这里,寺产有牛马上百,绵羊千只。这是贡山喇嘛教的鼎盛时期。
  2、天主教的传人
  清末民初,随着帝国主义人侵我国,天主教和基督教也先后传人怒江地区。怒江的天主教主要分布在贡山县的捧当、丙中洛两乡,茨开镇也有少量信徒,其信徒都是怒族和藏族。
    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法籍天主教司铎任安守率领了神甫、彭神甫等数人经德钦、中甸、维西进入贡山北部的白哈罗、茶腊、丙中洛等村寨,这些地方的怒、藏、傈僳等民族原来都信仰喇嘛教。天主教传人后,为了争夺势力,禁止怒、藏等民族群众信奉喇嘛教,并强占土地征派民夫修教堂.利用小恩小惠等手段,利诱藏、怒等民族人民加入天主教.挑拨和分裂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这种离间的活动.激起怒、藏等族人民的愤怒,而对喇嘛教的排挤自
然也激起了喇嘛寺的不满和反对。1905年.因一个法籍神甫殴打藏族喇嘛,从而激起了怒、藏、傈僳等各族人民的愤慨,广大人民拿起武器,焚毁了白哈罗天主教堂,5个法籍神职人员被杀死.法籍司铎任安守因躲在牛圈里才侥幸逃脱。这就是有名的“贡山白哈罗教案”。清朝在法帝国主义的威胁下,调维西协和大理协前往镇压反天主教的群众,并迫定贡山普化寺赔银3000两,在青那桶、查腊两处割地造建天主教堂,强迫喇嘛寺每年给法国天主教堂交青
稞一石三斗为租,青那桶交三百青稞。此后,任安守在贡山建盖了5座天主教堂。1921年,德钦茨宗教堂派法国退役军人安德勒到白哈罗教堂任职,任安守与安德勒协作,在钟丁村新建了钟丁大教堂,崩10年时间,于1935年建成。1937年任安守死于钟丁大教堂,同年安德勒被调回法国。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安德勒又回到白哈罗教堂任职。到解放前夕,贡山全境有6所天主教堂,先后有8个外国传教士呆过贡山,发展信徒达1200多人。、贡山天主教划为西康省康定教区,由康定教区委派神父,在茨开设副主任,管德钦、贡山、维西三个地区的天主教务。
    3、基督教的传人
    继天主教之后,基督教约在1913年也开始传人怒江地区。当时有英国传教士麦克西所主持的缅甸八奠基督教内地会,曾派遣了一个名叫巴叔的缅甸青年教士来腾冲传教。
    1920年,英国内地会传教士杨志英到达泸水从事传教,并沿怒江北上到达碧江传教。
    1921年,美籍牧师杨思惠由泸水进入碧汀县怒族聚居的村寨进行传教活动。
    美同滇藏基督教会牧师莫尔斯于1920年左右先存两康巴塘传教,1924年前后因遭到当地人民的反对而逃到贡山茨开,由茨开经缅甸回国。1930年前后,莫尔斯再次来到贡山腊早传教,并于1936年私自在贡山茨开建立基督教堂。当时的云南省政府民政厅委派贡山官员杨绍忠与美国的传教士签订了租借地基30年的契约。美国传教士并通过维两傈傈族教徒耶则帕到腊早、普克勒等地传教,以普克勒和担达等地为中心先后建立了12个简陋的基督教堂。
    1929年,美国神台会牧师马导民(加拿大人)由兰坪到达贡山。1932年,马导民进入福贡传教,首先在上帕建立教堂,以后义存木古甲等怒族聚居地区建立循道公会(基督教卫斯理崇的教会.原为英国圣公会内的一派,18世纪脱离圣公会而单独成立。鸦片战争后传人中国),建筑教堂,发展教徒。此外,瑞十和德围的传教士亦先后来过怒江地区进行传教活动。
    基督教传人怒汀后,发展很快,到1956年为止,怒江地区共建基督教堂207所,大小神职人员916人,基督教徒2.1万多人。、信仰基督教徒者,亦以怒族人民居多,以原碧江和福贡两县统计.至解放时为止,约有怒族基督教徒5000人,约占两县怒族人口总数的6l%。
    二、宗教信仰的内容和特点
    (一)原始宗教的内容和特点
    怒族所信奉的原始宗教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灵魂不灭的观念;其二是万物有灵的观念。在他们看来,自然界中的口月、星辰、山川、河流、巨树、怪石等一切现象和事物都有神灵存在,并支配着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都是必须崇拜的对象。
    居住在兰坪县兔峨和泸水县鲁掌镇浪坝寨的怒族,虽不信奉外来宗教,但原始宗教迄今仍作为一种普遍的信仰现象,对人们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着影响。
    1、自然崇拜
    (1)山神。人们每逢开垦荒地,挖沟修渠,或者凿石放炮,砍树伐木等,都要事先祭山神。这种仪式是以村或家庭为单位,带上酒、烧饼、米花、猪肉或鸡.到劳作地点进行的。当地群众认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在从事这些劳动时,可以避免流血、死亡
等不幸事故;二是在从事这些劳动的过程中.万一触犯了某种神规,山神也会谅解宽恕。
    (2)水神。每当修凿水渠、开挖井池或一旦池井、溪流干涸,人身上起癞皮疙瘩,就要举行祭水神的活动。这种活动也以村寨或家庭为单位进行。其方法是在水源处插上香炷,用酒、肉、蛋等食物供奉水神,并由巫师主持祭祀。其目的是祈求井渠之水源远长流不断,清洁无毒,人畜无恙。
    (3)树神。一个村寨或几个村寨共同认为某一棵年代久远的木树(一般是高大的“万年青”树)为神的化身。凡有人砍过某棵大树的枝丫或用石头、棍棒投掷过它后突然患病或丧命,人们就认为这棵
大树是动不得的神灵。于是村寨、家族、个体家庭碰到或办理什么重大事情,都到此大树(实际上已被当作某一方之神)下叩祈祷。人们路经大树,只能从它的下方过,谁触犯了它,将“断子绝孙”甚至还认为“危及全族”。类似这样的神树,约定俗成,几乎每个村寨都有一棵或几棵。
    (4)石神。、对某块巨石,他们也把它视作神灵(给它起上一个具有敬畏感的锅称,配上一段神秘的传说)。人们对它的敬畏程度,祭祀形式,与对神树的敬畏程序,祭祀形式大同小异。有的怒族人
的坟地里,常常可见一块自生或人坚的石头,每当上坟扫墓祭祖时,首先要祭献这块石头(这时则把它当作一切阴神之首神、山神来看待,实际上它象征着该家庭中至高至尊的祖先神)。
    (5)天神。久旱无雨.就要向天神求雨,其仪式规模特大。截止本世纪50年代,这种活动举行得较频繁,以后逐渐减少,偶尔举行一次。每当举行这种活动时,家家户户捐食物,村民中除老弱病残者外,其余都到碧罗雪山或附近山峰有“龙塘”(实际指小湖泊)处进行祭祀——求雨。这种求雨活动,有时长达2—3天,祭祀仪式由有威望、声音大的“德西”(tul24Gi33,意为祭师)主持。当地群众认为,天神是所有自然神中至高无上的神,它不受任何限制,无所不在。在祭祀山神、水神、树神、石神时,首先提及天神之名。这样.在进行各项祭祀仪式时,祭天神也就包括在其中了,唯有求雨,必须单独举行。
    2、图腾崇拜残余
    (1)爱狗胜己。如果别人打了自家的狗(尤其是猎狗),这在主人看来,胜过打了自己,弄不好还会引起格斗。狗死后,用布裹好,挖一个坑葬之,个别人家还烧香,甚至痛哭,以示哀悼。每年谷物收割后煮食的第一顿米饭,人吃前必须先给狗食,每年腊月三十晚,最好的饭菜要先给狗吃,待狗吃足后.人才食用。他们说,稻种是狗从远处找来给人的.所以人们必须尊敬它。
    (2)不猎领头野牛。在深山密林里,有时会遇见成群活动的野牛,可是,这里的猎人是不会猎取领头的那头野牛的。他们说,那是头神牛,它不会死.会复活,所以谁伤了这头野牛,都会招致大难的。
    (3)不伤害猴子。这里的人们对猴子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主要表现在他们从来不捉拿,不伤害猴子。他们认为,人是由猴子变的,猴子是人的祖先.
    3、祖先崇拜天桥  怒族在以下时节进行祭祖先的活动:一是春节祭祀祖先。每当逢年过节,他们首先把祖先牌位布置一新(设神位、出对联。摆香炉、撒香柏枝叶),腊月三十晚全家人穿着盛装,举行隆重的祭祖仪式,全家人同时向祖先神位叩头:春节期间每顿用餐须先向祖先牌位(设有供桌)敬供一番;正月初三或初四大清早家家户户都有送祖宗“回去”的习俗.届时祭声朗朗,香烟袅袅,虔诚非常。接着全村男女老少争先恐后,穿梭于上坟的路上,远远望去。各处坟地都沉浸在由哭声、祭声、闹声构成的特殊氛围之中。二是清明节祭祖。届时,全家人带上佳肴(鸡、鱼类)到自家坟地里祭祖先,清除墓边杂草.回途中还顺便采撷些花草绿枝,还颇带几分春游踏青之意哩。三是阴历七月半祭祖。传说,这段时间祖先有“回来”探视之习惯,所以,这个节日也叫“鬼节”。一年
之中,“祖先”回家有两次机会,一次是春节.再就是阴历七月十四了。所以,各家都不敢怠慢,给祖先牌位上香,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供桌上摆满了当年新产出的瓜果食品,不经“祖宗”先尝,任何人不得品味。四是秋后祭祖。这时,农村进入农事休整阶段,有条
件、有必要的人家也到自家坟地,修葺墓地.杀牲祭祖。
    此外,这部分怒族中旧时还有较野蛮的神判习俗,,主要用于疑难杂案的判断仲裁,现在已基本绝用。
    原碧江县的怒族所崇拜的主要鬼灵约有13种,其中可分为氏族神灵、自然神灵、灾疾鬼灵和“民族”鬼灵四类。
    “门多”和“坐米起”是整个氏族和村社所共同祭祀的神灵。“门多”被认为是天鬼,也是村社的神灵,它保佑“斗霍”氏族人的平安幸福,因此,“斗霍”氏族的整个村社每年都定期祭祀“门多”鬼,祈求其降福免祸。若遇到重要事件和械斗,捞油锅,抛血酒或路遇巨蛇猛兽之时也要祭祀“门多”.要求搭救解危。“坐米起”是逢凶化吉之神.属“斗霍”和“达霍”两个氏族成员所供奉的氏族神灵。每年两个氏族全体成员共同祭祀,南两个氏族头人共同主持祭祀、祭礼,由一户出肥猪一头,全村各家出包谷一升给出猪户,以示共同担负了这头猪的代价.除妇女不得参加祭祀外,两个氏旗的男人都是理所当然的参加者、
    山鬼“米枯于”和水鬼“独约于”被视为管理农业、狩猎之鬼灵,农业和狩猎活动收获之多寡则取决于它。所以每有农事,狩猎活动时,必须向山鬼、水鬼祭祀,求其庇护。
    由于生产力落后,缺乏生理知识和自然知识,对人之生老病死和天灾人祸现象不能作出正确解释,常常被误认为这便是鬼灵作祟的结果。于是把“耀于”、“衣于”、“片空于”、“梅阿于”当作灾疾鬼灵加以祭祀,以求病体康复,消灾免难。
    居住在福贡境内的怒族崇拜的鬼灵有山神“宽赤”,天地之鬼“冻尼”,战鬼“埋尼”,瘟疫鬼“尼主”,冲犯鬼“诸腊”等十几种。还有一些鬼则与傈僳族一道共同敬奉具有区域性特点。
    贡山北部的怒族崇拜的主要鬼灵有水鬼“昂布拉”,山鬼“木里布拉”,路鬼“木胡布拉”和树鬼“穷那底布”等十多种。人们认为这些鬼很凶,人们不能得罪它,故有一年两次祭祀的规矩:一次是为了驱逐疾病而祭祀的宗教活动,一次是为了答谢丰收而祭祀的宗教活动。祭祀通常由巫师主持,全村人都要参加。此外,他们还信奉一种氏族鬼灵“强布拉”.由各氏族的人约定时问每年集体祭祀一次。
    解放前,怒族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原始的氏族、家庭以及村落公社制。作为各个氏族及村社组织的一种象征,一部分地区还保留着图腾崇拜的残余。原碧江县的怒族几乎每一个氏族都有共同的图腾名称作为区分各个氏族集团的标志,如九村怒族的氏族图腾名称有“别阿起”(蜂氏族)和“拉云起”(虎氏族)两个氏族,“蜂”、“虎”便是这两个氏族所崇拜的氏族图腾。原碧江县普乐、老母登两地的怒族有“米黑华”(马鹿)、“米伯华”(麂子)、“亚脚华”(蛇)、“拉伍华”(虎)等几个氏族。对于上述氏族图腾的由来,各有不同的传说:虎、蜂氏族都认为他们最早的女始祖是“茂英充”(含意是“从天上降下来的人”)。虎氏族传说,“茂英充”自天而降后与黑虎交配,其后代即称为“拉云起”,“拉”即是虎,“云起”即氏族。蜂氏族传说,“茂英充”从天而降后与黄
蜂相配,所生后代即称为“别阿起”。,蛇氏族的传说很多,其意思大同小异即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位姑娘上山砍柴.遇上巨蛇,遂与蛇婚配,以后所生子女,便是蛇氏族。把这些动物当作图腾物加以崇拜,它从某…侧面反映了上述氏族早期的社会生活与周围环境的联系,是人类远古生活的折光。
    从事各种宗教活动的巫师在怒族各地有不同称谓。兰坪、泸水的怒族群众称“德西”、“务谷苏”原碧江的怒族称“米亚楼”或“禹谷苏”;福贡怒族称“尼玛”和“达施”;贡山北部怒族称“拿木沙”。巫师是怒族社会中的“知识阶层”,他们不但受邀主持各种宗教仪式,从事占卜和驱鬼活动。而且还兼巫医,替人赶鬼治病。他们通晓本民族的历史,熟知本家族本氏族的谱系,是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以及其他知识的主要传播者。较大的巫师同时往往也是氏族或村社的头人。巫师与巫师之问有时也产生互相妒嫉的心理,而在行为上体现为不和。怒族的巫师普遍都不脱产,在进行祭祀占卜驱鬼等活动中,所获报酬也极为有限。
    兰坪、贡山两地的巫师在主持宗教仪式时已有一定的分工。如“德西”和“尼玛”,人们认为他能用肉眼看作祟人、畜的各种鬼灵,也能看见死后世界的一切。因此,也能替病人到阴问把被扣押的魂魄招纳回来。这类巫师还被人们认为能摄取人的灵魂而致人于死地。与此不同,“务谷苏”和“达施”则精通各种咒语,通过卜卦提示作祟于人、畜的鬼灵.根据需要,主持祭祀家鬼、山鬼、野鬼、“外族鬼”。上述两类巫师前者的社会影响大于后者,得到的报酬也多于后者,前者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他们还会施展一些十分迷惑人的“特异功能”。
    各地的怒族巫师都会卜卦,似乎这是身为巫师的一项基本功。主要卦种有“手卦”、“珠卦”、“酒卦”、“刀卦”、“签卦”。“贝卦”、“蛋卦”、“胆卦”、“血卦”、“米卦”、“火灰卦”、“绳卦”等十多种。但地域不同,具体卜法也就有所不同。
    贡山县怒族“拿木沙”的卜卦方法是:
    手卦:伸直右手,以右手大拇指和中指从左手静脉处向左手中指处移动,边念鬼名边移动.如果右手中指恰好与左手中指重叠,此时恰念及某一鬼名,则认为某鬼作祟。
    珠卦:用一串圃形料珠,以左手握之。找其中任何一颗珠作为定点,闭上眼睛,念鬼的名字,右手可以以任何一颗珠开始向左手的定点数去,每三颗珠为一组,到定点时只剩下一颗珠,此时恰念到某一鬼名,同样也认为受其鬼所崇。如果数剩的珠是双数,则又重新换一起点和定点重数,直到碰到数“一”为止。
    酒卦:用半碗酒,上面再盖一口碗,来回摇动.口念鬼名,然后打开碗盖,如果是鬼把人魂咬去了.某鬼即停于碗中。
    刀卦:用一把长刀,将一条绳子中部系于刀柄之上,以左右手拉紧绳子向前向后摇动,边摇边念鬼名,如果刀子不是向前向后而是向左向右摇动时,则认为被某鬼把人魂咬去。
    旧时,怒族社会中,每当发生民事纠纷或疑难杂案,多采用神明判断的方法来弄清是非曲直。神判的主要方式有捞沸锅、拔火桩、喝血酒、闷江水、吞香沫等。
    怒族所信仰的原始宗教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表现为它是对自然物、自然力的直接崇拜而不是脱离现实世界幻想出来的神。第二.表现为原始信仰产生的根源是由于怒族先民遭受自然界的压迫,它不是社会力量压迫的产物。第三.表现为它的直接目的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第四.表现为它能抵御人为宗教的干扰、能与人为宗教共存,有其发展的相对独立性。第五,表现为各种神灵之间已初步形成等级差别,但互不排斥,且尚未产生至高无上的神抵。第六,表现为原始宗教在其内容、形式、仪式、礼仪方面具有民族性、群体性和个体性的交互作用关系。第七,表现为原始宗教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规范的形式、仪式等。第八。表现为其中已吸收了外来宗教的某些成分。
    (二)人为宗教的内容特点
    1、喇嘛教
    贡山县北部怒族信奉喇嘛教中的红教——宁玛派、白教——噶举派、黄教——格鲁派。宁玛派:“宁玛”因该派教徒戴红帽,俗称为“红教”。该派教义主要以“九乘”与“大圆满法”为正传,并着重于密宗教法。怒江地区把宁玛派称为“拉玛欠”,服装不求讲究,该派信徒都称为“俗家和尚”,该派除节日到寺参加活动外,平时都在“公众房”(小庙)中过宗教生活。在民间称赞该派念经熟练。凡生病者都请该派僧人诵经、占卜算命,.
    格鲁派:“格鲁”意为善观,因该派僧人戴黄色僧帽,俗称“黄教”。该派严守戒律,强调显密兼修及先显后密的修行次。怒江地区称该派为“格鲁吧”.在民间称赞该派会施药治病,爱做生意,钱财富裕。该派除了节日外,一般也在“公众房”(小庙)中过宗教生活。
    噶举派:“葛举”意为口授传承,因该派僧人穿白色僧裙和上衣,俗称“白教”。该派以口授密咒.不重文字,重在以证理通达大印的智慧,以苦修为特色。住持喇嘛、节日和丧葬活动的主持均为该派喇嘛进行。
    怒江地区的喇嘛教,除活佛外,一般没有正规的学经制度。年满10岁以上的男女人教后,在民间请师学经识字,若干年后,由寺院召集考核授戒.正式授与“扎巴”资格,然后在寺中做15年的义务制后,方可回家居住。
    经书:正藏《甘珠尔》108卷;副藏《丹珠尔》1002卷;常念佛经36卷;早晚读本1000多卷。
    教义:人们如何“断灭”、“生死”烦恼及各种杂念欲望,获得解脱,以及普渡众生,最后达到成佛的境界。对此,宁玛派认为,只要按照“大圆满法”去修行、行动,人们就能摆脱各种迷惑的思想,摆脱各种欲望和心意,使人的心体变得纯洁,获得解脱;噶举派认为,只要按照“修空性”的方法修行,专注一境,思想集中,使自己的思想印心,不趋散乱,不去区别善恶,持久修行,就会得到“万有一味”、“怨亲平等”、“净染无别”的境界:格鲁派认为.世人的一切烦恼都是以无明而起,而缘起性空就是对付这烦恼这根源的,只要按缘起性空去修行,懂得了缘起性空的道理,就可以从无明到智慧,这样就会获得解脱。
    戒律:“扎巴”经过技剃后在民间学习期间.需要遵守“具是戒”,即男戒250条.女戒348条.方可取得正式的“扎巴”资格。
    住寺则需遵守10条戒律,即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涂留香发、不听视歌舞、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蓄金银财宝。在家居住的男女教徒.终身应遵守五条戒律: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节日:跳神节——每年腊月二十五至二十九日举行,节日中进行祭祀,跳“巴舞”等活动,其意是除旧岁迎新年;涅檗节——每年正月十四日至十六日举行,其意是纪念释迦逝世,藏语称这一节日为“折起作”。节日中进行祷告、道场等活动:佛诞节——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至十八叫举行,其意是纪念释迪诞生。节日中进行道场,念经等活动民问农历每月初十在“公众房”(小庙)中,按各自然村进行祭祀、烧香等活动..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进行“鲜花节”活动。平时早晚念藏语“欧麻里本妹红”,即六字真含:奄、嘛、呢、叭、咪、哞..
    2、灭主教
    教义:天主教的教义分理性教义和启示教义,理性教义亦称自然教义,是指凡以人的理智能推论出的敦义。启示教义亦称超性教义,是指超过人的智力所能理解且非经天主启示是得不到教义,即所谓信条,也称信得道理。如要解决人的信仰和教灵升大的问题,全凭对启示教义的深信不疑,并作为生活指南。启示教义的来源有三:(1)圣经。即《旧约》和《新约》。(2)圣传。即自古以来经教徒群众世代相传的统一信念。认为这同样是天主的训戒。(3)教皇
的决定。相传教皇有天主的默佑,在制定教义,伦理上不会差错。
    教规:天主教必须遵守的主要教规十戒,即:(1)钦崇一天主万有之上;(2)勿呼天主圣名以发虚誓;(3)守占礼日八(4)孝敬父母;(5)勿杀人;(6)勿行邪淫;(7)勿偷盗;(8)勿妄证;(9)勿愿他人妻;(10)勿贪他人财物。
    教徒还应当遵守以下四条规则,即:(1)凡主日及诸占礼之日,要参与弥撒。(2)遵守天主教所制定的斋期,斋戒分大斋、小斋。(3)告解(也称告罪)领圣体至少每年一次。(4)帮助教会经费。
    礼仪:天主教的礼仪主要是七件圣事,即(1)圣洗(也称洗礼),为天主教徒入教仪式。按教会习惯教徒的小孩生下8天内就得领洗。(2)坚振,是坚定教徒信念的礼仪。(3)告解(也称忏悔),是一种赦罪仪式。(4)圣体,把面饼和葡萄酒由主礼者在弥撒中祝圣即为耶稣的肉体和血。教徒向神甫办过告解(仔悔)后,才能去领取圣体。据说教徒领了圣体后,就吸收了耶稣的血、肉和耶稣相结合.就能得到天主的宠光。(5)终傅,主礼者为垂危病人施行的礼仪。由神甫在病人身上抹圣油,念经文,要病人仟悔帮助他的灵魂得救。(6)神品,也称圣品,就是修道士升为神职人员的礼仪。神品分七级,神甫级为七品。(7)婚配,即由神甫主持的结婚礼仪。
    主要节日:俗称占礼。分活期占礼和定期占礼。活期占礼以耶稣复活占礼作推算标准。耶稣复活占礼常是在每年春分节后第一次月圆后第一个星期日。复活后40天为耶稣升天占礼,第50天为圣神降临占礼,其他有些占礼即依次推算。定期占礼.即固定在一定日期的占礼。如12月25日为耶稣圣诞,8月15日为圣母升天等。,占礼按等级分大小,如耶稣圣诞、耶稣复活、圣神降临、圣母升天为四大占礼;三王来朝、耶稣升天、圣母无染厚罪、小圣若瑟、
诸圣占礼等为八小占礼。八小占礼根据地区习惯各有不同。
    3、基督教
    教派情况:(1)内地会。怒江的基督教内地会主要分布在泸水和原碧江县,会员多为傈僳族和怒族。(2)神台会。神台会是“五旬节派”教会之一。怒江的神台会主要分布在福贡县的上帕、鹿马登、利沙底和兰坪县的金顶文兴街、永安村.参加神台会的主要是傈僳族、怒族、极少数的白族、汉族。(3)基督会。基督会亦称“坎伯尔派教会”,是基督教新派别之一。怒江的基督会主要分布在贡山的茨开、棒当、普拉底、独龙江和福贡县的马吉。参加基督会的多为傈僳族、怒族和独龙族等。(4)五旬节派会。“五旬节派会”是基督教新派别之一。主张承认基督教门徒在五旬节接受“圣灵”传教,故名“五旬节派会”。五旬节派会主要分布在兰坪的金顶和营盘、维登等地.、
    30年代末,以外籍传教士为主教.形成了贡山基督会、福贡神台会、碧江内地会、泸水内地会的教会组织。
    外籍牧师用傈僳文传播基督教。他们用傈僳文翻译“四福音问答”、“新约全书”、“救恩涛歌”(后改为赞美诗歌)、“福音精华”和“卫生读本”等,在傈僳族、怒族地区大肆传播基督教。他们还利用为当地人治病发放西药、给贷款或缓还款等手段引诱群众人教。
    经书:传播到怒江地区的基督教经书是《圣经》。流传在怒江地区的《圣经》是根据汉文《圣经》译为傈僳文的。《圣经》是基督教徒在信仰上的根本依据和行事为人的准则,按教会说法:“《圣经》是修灵生活中取之不尽的源泉,用之不竭的宝库.独立
自主,办好教会和荣主救灵的准则。”《圣经》被认为是教义和神学的根本依据。内容主要包括历史、传寺、律法、诗歌、论述、书函等。《圣经》由“旧约”、“后典”和“新约”组成。
    教义:基督教教义的核心是神学信条,皆以《圣经》和教会传统为依据。怒江州各县教会共同承认的教义,有以下五条:
    (1)相信三位一体的上帝为创造和管理天地万物的主。(2)相信三位一体的第二位耶稣基督为上帝的独生子,称为“圣子”,是“借马丽亚由圣灵感孕.降世为人”,即“疲乏成肉身”,具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是天父的启示者,宣传救世的
福音,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赎罪,复活天外。将来还要现临,施行最后审判。(3)相信三位一体的第三位圣灵,运行在世界和人类心中,使人知罪、悔改、成圣。(4)相信教会是基督所建立,由上帝“选民”组成的团体,经使徒传下来,具有圣洁和公
性(普世性)。(5)相信人为上帝“按自己的形象”所造,由身体和灵魂组成,在万物中居于最高地位,但因犯罪离开上帝而陷于魔鬼罪恶势力之下,不能自救,唯有信基督才能蒙救称义,获得生、、
    教规:怒江教会的教规,除袭犹太教十条戒律外,还在外籍传教士控制怒江教会时.规定了十条规定。
    袭共的戒律是:
    第一条除上帝以外,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条不可拜偶像。
    第三条不可妄称神名。
    第四条  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条当孝敬父母。
    第六条不可杀人。
    第七条不可奸淫。
    第八条不可偷盗。
    第九条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条不可贪恋别人的一切。,
    外籍传教士控制怒江教会的规定:
    (1)不准行淫和通奸。
    (2)不准调戏妇女。
    (3)不准撒谎,礼拜天要休息作礼拜。
    (4)不作假证。
    (5)不偷窃,不杀人。
    (6)不吸烟,不喝酒。
    (7)不准跳民族舞蹈和唱山歌,不准讲述祖先历史传说。
    (8)接近传道人,并协助传教。
    (9)尊敬父母,遵守国法。
   (10)爱人如己,互相帮助,不可嫉妒等。
    崇拜、礼仪和节期:
    怒江基督教最普遍的崇拜仪式是每星期三、六日晚上集中在教堂或聚会点晚祷告。在每星期日举行主日崇拜。每月的第一星期主日崇拜时,都举行圣餐礼。主日崇拜的仪式各村寨教堂繁简不一。内容主要有唱赞美诗,祈祷,诵读圣经选段,讲道,祝福等。
    怒江基督教和信徒把“洗礼”和“圣餐”礼仪称为圣事或圣礼,神学上认为圣事借助可见的形式或表象将不可见的恩赋予领受者。少数的基督徒也把婚配作圣礼、洗礼,基督教人教仪式,在怒江各地都以浸礼法进行洗礼。圣餐,基督教上之圣礼,是纪念主与门徒后的晚餐。据《新约圣经》载,耶稣同使徒进最后晚餐时,对饼和酒进行祝祷,分给他们领食,并称其为自己的身体和血。是为众人免罪而舍弃和流出的,并命后世门徒常如此行之以纪念他。圣餐的方法,用无酵的面做成蚕豆大的薄饼,分给信徒吃。
    婚配:婚配对婚姻保持洁净与道德,主张同教为婚。结婚必有教堂管事或传道员在前作证婚,否则婚不生效。解放后,按婚姻法先在政府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待手续完备,才举行婚礼。
    节期:怒江基督教,根据教会传统规定每年一定的口期为节日,称为教会周年或教历,教会周年以复活节为中心。怒江地区基督教有三个节期。即复活节、感恩节、圣诞节。并以复活节和圣诞节最为重要。
    三、原始信仰的演变和发展
    怒族信奉的原始宗教.随着人为宗教的传人,日益显现出衰落的趋势:其一.是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其二,是其信仰者越来越少。尤其是随着整个怒族社会的飞跃性发展,在现代社会面前,原始信仰已呈现出后继无人的局面,这一点又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老一辈的端公、巫师已所剩无几,断代严重,年轻人对此行表现冷漠态度;原始宗教所赖以生存的“万物有灵”、“灵魂不灭”的基石随着科学、医学常识的普及,已开始发生动摇.人们已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这是无知、落后和野蛮的产物。当然,作为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它还将继续存在。
    (一)人为宗教的演变和发展
    怒江州境内的各种、各派人为宗教在其刚传人的时期,曾为了立住脚跟、占踞以致扩充地盘、发展势力,教徒进行过相互间的激烈竞争、斗争。现今的各种宗教中因吸收、兼顾当地民族的传统伦理、习俗、信仰而体现出来的具有一定的民族性因素的特征是其演变的主要内容。就各种、各派人为宗教的发展而言,迄今已有两个发展时期,然而就其作用而言,是两个不同质的发展时期。
    l、贡山喇嘛教解放初至今发展变化情况如下:
    年限              喇嘛                一般信徒                寺庙
    解放初             8人                  546人                   1
    1956年            8人                  513人                   1
    1957年            7人                  531人                   1
    1958年            4人                  286人                   1
    1989年             6人                 466人                   1
 
    2、贡山天主教解放初至今发展变化情况如下:
    年限                    神甫             一般信徒             教堂
    解放初                  9人                827人                5
    1956年               13人                987人                2
    1957年               15人              1084人                2
    1958年                 4人                307人                2
    1989年               14人               1218人               7
    3、怒江各地基督教解放初至今发展变化情况如下:
      年限               教徒              教堂
    解放初              213
    1957年           23 300            229
    1980年           2l 441               15
    1983年           33 985            199
    1986年           58 266            371
    1989年           74 569            505
    解放后,经过宗教革新,实行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走自治、自尊、自传之路。怒族教徒与其他各族教徒团结一致,不分教派,统一为基督教会。随着教会活动的恢复和发展,教会自身的建设也逐步获得完善和加强:
    1951年11月18日原碧江县成立了三自革新运动委员会,1985年7月2日成立了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1953年4月8日泸水县成立了基督教协会,1985年3月6日成立了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1985年2月2日贡山县成立了基督教三自爱国动委员会:
    1988年7月29日福贡县成立了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1988年8月4日怒江州成立了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协会。
    信徒较多的乡,还成立了三自爱国运动小组。
    1989年,全州有牧师5名,传道人员290名(其中,经教会按立的有37人),管事.444名,礼拜长443名,司财443名。
    教会自身建设的加强,还表现在对教徒不断开展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爱国爱教.做“荣神益人”的基督教徒。现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内,基督教信仰者提出:“双幸福”、“双学习”、“双管理”的新观念。
    “双幸福”是指过去只讲灵魂到天堂享幸福,现在要讲人间生活也幸福。
    “双学习”是指过去只讲学《圣经》,现在礼拜时问不但要学《圣经》,而且要学习科学文化技术。
    “双管理”是指过去只讲按教规管理,现在不仪按教规管理,更重要的是按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管理。
    (二)原始宗教与社会生活
    原始宗教对怒族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影响是很大的,而且这种影响从根本上说是消极的。由于大灾小难都要卜卦祭鬼,人不幸患病或死亡,还要杀牲煮酒,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尤其是作为农业生产
主要工具的耕牛被宰杀,更是阻碍了怒族生产力的发展。无论在怒族礼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思想、政治、文化、伦理、道德、经济等)都被染上了浓厚的原始宗教的色彩。当然,除了原始宗教对社会生活的消极影响外,我们还应该看到它还有发生积极影响的一面。即:有些禁忌带来了保护某种植物不被砍伐、动物不被杀害,这从另一方面起到了保护生态,绿化环境的作用;每当祭祀后,总把家
族里的人、村里的人邀请在一起痛饮饱吃,这也会起到维系氏族和村人之间的情感友好,促进团结和睦、互助协作的作用。然而必须指出.原始宗教的这种所谓“积极”作用,是派生的作用,而不是本质意义上的作用。
    (三)人为宗教与社会生活
人为宗教传入怒族地区后,使人们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信奉喇嘛教的怒族群众大多是喇嘛寺统治下的农奴和佃农。他们不但在经济上受到残酷剥削,而且人身也受喇嘛寺“大堪布”(总管)和活佛的束缚。一些怒族人在寺院里充当小喇嘛,过着奴隶般的牛马生活.其他信仰喇嘛教的群众,则每年向寺院缴纳香火钱,生活极为贫困。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传人,使一部分怒族群众成为教徒。有些信仰基督教的氏族、村社头人成为教会的“马扒”(.ma~pa意为传教士)或“密枝扒”(意为管事),从而形成新的政治和宗教相结合的头人制度。怒族是信仰多种宗教和教派的民族,这使各种不同宗教、教派之争常常反映到民族内部,致使民族内部产生离间与隔阂。
    此外,人为宗教传人后,有些披着宗教外衣的传教士,他们以传教作掩护,从中窥探侵略我国边疆,压迫和奴役怒族人民。他们私设法庭,干涉诉讼,干涉婚姻;制造民族矛盾,搜集军事情报等等.他们的这些种种勾当,暴露了他们的反动面目.遭到了怒族人民的反抗,怒族和各族人民一.道,与之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从而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统一。
    当然,人为宗教传入后,也使怒族社会生活发生了某些积极的变化,如:推行一夫一妻制,娶嫁不用财礼,结婚仪式简单;不吸烟,不种不卖鸦片:不杀牲、不祭鬼神;讲究卫生,介绍卫生知识,给病人打针吃药;讲文明、讲礼节、行握手礼;讲道德.不偷盗、不乱淫、不赌嫖、不喝酒、不斗殴等等。这对于更新观念,增进文明无疑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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