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荣(1973.11—),男,怒族,云南省福贡县匹河怒族乡老姆登村人,怒江州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大学文化(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怒江民族师范首届音美重点班并分配到福贡三中任教,从事初中数学、地理、音乐学科教学工作。1994年7月到1996年7月在云南师范大学(原云南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班脱产学习,1996年7月到1997年2月在福贡一中从事初中语文教学,并担任福贡一中团委副书记。1997年2月至2001年10月在福贡广播电视局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并担任局办公室主任。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0月至2003年10月任福贡子里甲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3年10月调入州纪委监察局工作:2003年10月至2005年9月在州纪委宣教室工作,任副科级纪检监察员;2005年9月至2006年12月在州政府纠风办工作,任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期间:先后在怒江州第一批先进性教育第五督导组、怒江州先教办工作。2006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州纪委干部室副主任(正科)。先后参加怒江州委党校中青班,北京培训中心新任纪委书记培训班,省纪委培训中心干部室主任培训班,昆明、迪庆、怒江公务员合作培训MBN8+x课程班学习。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参加鲁迅文学院第十二届高级研讨班(少数民族作家班)学习。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在《诗刊》、《人民日报》、《芳草》、《时代文学》、《边疆文学》、《百家》、《怒江》、《石月亮》、《怒族研究》、《云南教育学院报》等报刊杂志发表过诗歌、散文、论文。作品入选《怒族》、《声屏采编播》、《相聚在鲁院》、《福贡文史资料》等书籍中,新闻作品曾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曾任福贡县纪委委员、政协委员,州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州八届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