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把“奖优免补”政策的落实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民心工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增长6倍。
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我州各级人口计生委协调相关部门狠抓宣传、培训和管理,使“奖优免补”政策宣传进村入户,群众对“奖优免补”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6%。州、县、乡、村人口计生干部都参加了培训,培训人数达1182人次,使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一是按照“四权”分离的管理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即资格认定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发放由邮政部门负责;监督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二是建立了“三公开、四公示、一交叉、两抽查”的监督机制,实现了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三公开”;全州设置公示板3172块,奖励对象名单和兑现金额等在县、乡、村、组四级公示;各乡镇之间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州对县、县对乡进行了随机抽查。三是建立了“专户运转、资金预拨、封闭运行、专项结算”的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四是按照“一公布、三追究、一鼓励”的举报追究制度,公布了州、县的举报电话;对资格认定错误、资金发放错误、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追究;鼓励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奖金的群众向有关部门追讨。五是实行计算机个案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奖励对象准确无误。全州实现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由过去“处罚多生”转为“奖励少生”,调动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人数从2000年以前的640户增加到2007年的3538户,增加了近6倍。全州已有1598户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了一次性奖励,1265名中小学生享受了义务教育奖学金,1281名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农业人口享受了养老生活补助;已有7人享受升学加分。按《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实施办法》优惠政策,90人已享受到一次性奖励,10699人免除合作医疗费,1731人提前享受了养老生活补助,7人享受意外伤残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