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民族语言丛书》序
亚娜
民族语言,是民族内部相互交际、彼此交流、维系社会、促进发展的重要工具。由于语言的不同,也体现着民族的特点。要实现民族平等,语言平等固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和标志。
我们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是多民族、多语种的民族地方,境内居住着傈僳、怒、独龙、普米、白、彝、藏、傣、景颇等十几个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多种多样。有的民族使用一种语言,有的几个民族使用同一种语言.有的一个民族使用几种语言或几种方言。这些语言中,有的只有在怒江州境内独有,有的伴随跨越国境居住的民族跨越国境使用。还有多种文字,其中有的民族还使用两种文字。语言情况如此复杂,自然引起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重视,我们遵循党和国家的有关语言文字政策,做了一系列的工作,促进了各民族社会的发展,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语言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各民族人民的翻身解放,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民族语言的发展变化。其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促使人们去思考、去研究、去解决。这些新情况当中,那些使用人口少的语种和方言是引起人们注意的问题。这些语种或方言,在现代生活中。使用人口越来越少,有的濒临失传。如怒族的怒苏语、阿侬语、若柔语、阿怒语,独龙族的独龙语,普米族的普米语,白族的勒墨、拉玛方言等。语言是一种文化形式,也是民族历史、文学、宗教、习俗等文化形式的载体,有的语言使用人口的减少或失传,虽然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但随之也出现这些民族的文化形式和内容减少或失传的历史的遗憾。对此,我州各民族之中的有识之士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开展抢救民族语言文化这一个当务之急的工作。在这样一个民族语言问题亟待解决之时,我们看到了怒江州民语委编辑的拟以陆续出版的一套《怒江民族语言丛书》,感到十分欣慰,它顺应了怒江各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愿望,无疑是一件大好事。我坚信,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深入贯彻执行。拯救我州少数民族的语言工作将会出现新的面貌。
愿我们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发扬光大,永垂青史!
(注:此文为1990年4月8日亚娜同志担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时为李卫才、段伶二同志合著的《怒族·怒苏语言资料集》所作的序) |